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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青年人才政策补贴
补贴政策
2022-08-24    作者:醉三峡人才 41221
博士研究生
1、生活补贴
首次到宜昌市工作或首次来宜创业的博士研究生,在宜昌城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三年内发放15-30万元生活补贴,被认定为急需紧缺人才的,可一次性发放到位。
2、购房补贴
在宜首次就业(含返乡创业)2年内,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,一次性发放10万元/套的“购房首付款补贴券”,(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)。
3、激励补贴
在宜首次就业的,3年内可以1元/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,或按12000元/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;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,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.5倍系数申请贷款。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租房可按最高额度的1.8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4、进站补贴
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人才每人每年发放6万元生活补贴,补贴2年。
5、保障服务需求
①、保障子女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需求。
②、配偶随迁的可根据需求协调安排就业。

③、免费办理旅游年卡。


硕士研究生
1、生活补贴
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2021年6月1日(含)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(含夷陵区,下同)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,每月分别发放1000元的生活补贴,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。
2、购房补贴
在宜首次就业(含返乡创业)2年内,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,一次性发放6万元/套的“购房首付款补贴券”(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)。
3、激励补贴

在宜首次就业的,3年内可以1元/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,或按9600元/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。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,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.4倍系数申请贷款。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租房可按最高额度的1.6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
本科生
1、生活补贴
毕业5年内的本科生2021年6月1日(含)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(含夷陵区,下同)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,每月分别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,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。
2、购房补贴
在宜首次就业(含返乡创业)2年内,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,一次性发放5万元/套的“购房首付款补贴券”,(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)。
3、激励补贴

在宜首次就业的,3年内可以1元/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,或按6000元/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。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,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.3倍系数申请贷款。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租房可按最高额度的1.4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
专科生(高职高专)
1、生活补贴
毕业5年内的专科生2021年6月1日(含)以后来宜昌市城区内(含夷陵区,下同)企业首次就业且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、工伤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,每月分别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,享受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。
2、购房补贴
在宜首次就业(含返乡创业)2年内,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,一次性发放5万元/套的“购房首付款补贴券”,(与租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)。
3、激励补贴

在宜首次就业的,3年内可以1元/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,或按6000元/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。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,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1.2倍系数申请贷款。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,租房可按最高额度的1.2倍系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

其他支持政策
《1》应届毕业生来宜实习实训期间,由其所在单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居住;外地应届毕业生来宜求职期间(参加国考、省考除外),提供最长15天“青年人才驿站”免费住宿。本地大中专院校自毕业生正式毕业之日起,为留宜求职毕业生提供不少于15天的学生公寓免费住宿。
《2》专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在宜自主创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按当年缴存额10%给予财政补贴,补贴期限3年。
《3》毕业学年内有在宜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,符合条 件的可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。
《4》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,在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可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/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
《5》个人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,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1.1倍确定、总额不超过300万元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。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500万元贷款,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。
《6》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,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依法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,并吸纳3人(含3人)以上就业,签订劳动合同且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的,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。
《7》毕业学年内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42个课时的就业创业培训和不少于6个课时的创业意识培训,取得合格证后可享受100至2000元/人的就业创业培训补贴。
《8》省内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生、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港澳台、外籍和留学回国毕业生,在宜自主创办企业、从事个体经营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,并依法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,吸纳3人(含3人)以上就业,签订劳动合同且发放三个月及以上工资的,给予2至20万元资金扶持。